学生事务
关于申请2019年度凯原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3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廖凯原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凯原励志奖学金”,现将本年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名额分配 

    授予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凯原励志奖学金”,其中凯原法学院的获奖名额,由凯原法学院自行评审,其他40名用于奖励全校其他学院的学生。我院推荐名额为研究生1名,硕博与年级不限,推荐到学校后60:40差额评选。

二、奖励金额 

每人2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 

    凡在“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登记的上海交通大学在册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具有“凯原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资格,但在申请时前一年的21日至申请年的131 日期间(以下简称“评选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一)考试不及格的; 

(二)受纪律处分或仍处于处分考察期内; 

(三)因公派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离校的; 

(四)延期毕业的,但下列两种情除外:1、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基金获得者;2、因公派出国等其他特殊情况延期毕业,经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的。 

四、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个人申请书,纸质版(见附件); 

(二)《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 

(三)经由学院教务部门盖章的包括评选年度在内的历年成绩单 (注:“评选年度”为申请时前一年的21日至申请年的131日期间,下同); 

(四)在评选年度发表的科研成果; 

(五)在评选年度获得的奖项材料; 

(六)足以证明申请人品学兼优的其他书面材料; 

(七)自我展示PPT(具体情况后文有说明,见附件模板)。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161700,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5-4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jtupharm@126.com邮箱。

五、注意事项 

(一) 学生请准备4ppt供面试时展示使用,第一页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照片,后三页展现学习(需提供绩点)、科研、学生工作、公益活动及综合能力。 

(二)校级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凯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再参加本年度(2019年)包括国奖在内的其他奖学金的评审。

 

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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