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长延期博士生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沪交研[2015] 118号和《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沪交研[2015]101号文件相关规定,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6年(直博生和在职委托培养博士生7年)。超长延期博士研究生应于每年7月31日前办理结业或退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学校将统一按自动退学处理。
已毕业、结业、结业转毕业或退学应自学籍结束后两周内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办理流程参见上海交通大学离校网:lixiao.sjtu.edu.cn。
办理过程中如遇困难,请联系导师、学院思政教师或学院教务老师。
学生就业服务与职业发展中心安排专人(卫老师:54745721)负责超长延期博士生学籍结束后的就业咨询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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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