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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的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14-04-28

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的相关事项

 

一、 论文评阅

论文评阅一般于答辩前一个半月进行,由所在学科聘请2名副教授级以上(含副教授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评阅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需聘请3名评阅人(其中1名为校外和申请者所在单位外的专家)。评阅论文的寄送、评阅意见书的回收、评阅意见的汇总和反馈由硕士生所在学科指定答辩秘书负责,硕士生本人不得参与。

 

二、 论文盲审

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由上海市学位办公室组织实施,一般于答辩前一个半月、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同时进行。

 

(一)盲审范围: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所有研究生需在指定网站进行学位论文质量抽检的随机抽签,被抽中者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盲审(提前或延期毕业者、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无论抽中与否,其学位论文均需提交盲审)。

 

(二)送审材料:参加盲审的硕士生需向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1本(具体格式见研究生论文盲审格式要求);

2、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2份(其中1份须由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学院盖章,另1份上述三处不必签字盖章)

3、网上抽查确认信息打印件1份(抽查结果的打印页面或用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

 

(三)评审时效

论文评审一般在1个月内(自论文提交盲审之日起计算)完成。

非提前答辩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评阅已通过且学位论文已提交盲审者,无论盲审结果是否返回,均可安排论文答辩。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提前答辩的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评阅已通过且学位论文已提交盲审者,若自提交盲审论文之日起1个月内盲审结果仍未返回可安排论文答辩。

如答辩后返回的评审意见出现异议情况,单项不合格者(任一单项评价为“D”或“E”)仍应按照评审意见修改论文,但不必重新答辩;总体不合格者(总分<60分)除应按照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外,还需重新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三、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盲审流程

四、 有关事项

1、论文抽检网站地址:http://lwms.seei.shec.edu.cn/,请仔细阅读该网站注意事项。

2、进行论文抽检时,请认真录入个人信息,因信息录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3、论文提交后可到论文抽检网站查询盲审结果。

登陆论文抽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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